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工作中受伤被解雇能得到补偿吗?
    陈先生问:
    我朋友前几天被汽车撞伤了,住院费自己支付了一部分。现在他想让肇事者在出院之前把这部分钱补偿给他,但肇事者不同意,该怎么办?还有就是上班期间发生交通意外单位工资会有吗?
    本报释疑:如果伤情没问题了,你的朋友可以出院,肇事者不给钱,出院后照样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未给的住院费。由于你朋友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这个时候,单位无权解除合同,而且也要照样发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